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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增35个单病种定额付费

更新日期:2015/3/11来源: 本站发布人: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

按照重庆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从2015年3月起,我院在15个单病种执行按病种定额结算管理的基础上,新增35个单病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35个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增推35个单病种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394号)执行,第一批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单病种收费的患者不再收取药事服务费。

附件一:《关于增推35个单病种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394号

附件二: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