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7/7/14来源: 本站发布人: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医院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拟对后勤物资进行院内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2017年7月13日,由于参与投标的人数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流标,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人医发【2017】35号)》,延长招标公示三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NCRMYY—Z2017004
二、招标内容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①办公用品:重庆市维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艾科贝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市千翔商贸有限公司
②日杂用品:刘志刚 姚华敏 刘秀华
③水电五金:聂美彬 郑志平 谭金凤
④印 刷 品:重庆箭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韵辉印刷厂、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学印刷厂
⑤电脑及耗材:重庆市南川超人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艺超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艺涵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三、采购形式:院内邀请招标
四、采购要求:清单报价及要求
1.根据供货服务包内容,提供各类品种清单报价(密封并加盖公章)。
2.供货商根据清单目录报价,采购方根据产品报价、服务质量、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标。
3.采购方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采购方每季度进行—次市场询价,1000元及以上产品价格波动正负10%,300~1000元产品低于采购报价5%可以调节价格,300元以下产品均以报价为准不在进行调价。
4.本次采购服务外包产品内容,采用清单目录一次性报价为准。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凡入围参加投标报价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售后服务质量,确保送货及故障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响应免费换货周期、免费送货上门时间(0.5小时内)等承诺,医院将根据各科室及部门反馈的服务质量等信息进行评价分析。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指导;
2、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电话咨询未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0.5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主要针对电脑及打印机类电子设备)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六、中标说明:拟确定中标人数量为2家,具体采购量根据各中标人供货质量、技术服务质量、服务承诺等情况决定,合同期限为二年 。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18日14:00- 17:30,报名时递交密封加盖印张的报价文件和U盘电子文件。
八、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审计科(科教楼5703)
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孙成明
电 话: 1398334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