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8/11/21来源: 本站发布人: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
按《关于印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人医发【2018】162号)》要求,本项目南川区人民医院重点科室污水预处理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邀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供应商自筹。欢迎有资格的公司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川区人民医院重点科室污水预处理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金额(限价):人民币¥9800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以内。
三、谈判文件的发售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自行在南川区人民医院总务科领取项目位置图纸,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四、竞争性谈判有关说明
1、竞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川区人民医院5号楼五楼会议室。
2、竞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1月 27 日14:00(北京时间)。
3、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27 日14: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5:00 (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5号楼五楼会议室。
五、相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本询价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南川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3、投标人如对采购项目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南川区人民医院总务科要求澄清,总务科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要求。
4、保证金
①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RMB2000.00元)现场收取后并密封,投标结束后,由招标单位当场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放弃参与投标的。
2)投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时间或拒绝按询价文件明确的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各项要求签订并履行合同的。
3)经查证核实,有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者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六、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金额包括:整个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堆放、施工及场地内的转运、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各种风险等一切费用。
七、投标方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勘查与否均视为已踏勘。如踏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采购人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1370947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