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8/12/24来源: 本站发布人: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对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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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 称 |
数量 (台) |
采购预算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维保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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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妇儿分院电梯维保服务 |
4 |
5.6 |
0.15 |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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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院1号楼L6、L7 |
2 |
2.8 |
0.05 |
1 年 |
注:以上总价包含国家规定的例行保养含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及年度保养的所有费用,同时还包括电梯急修和所有配件更换的一切费用。无论天灾及人为损坏,所有的电梯部件的损坏一律由竞标人无条件更换。
自筹资金。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证书。
2、每台电梯由原维保公司、拟中标公司、医院三方当面交接并签字确认,交接前存在的问题由原维保公司负责维修好交拟中标公司,交接后出现的新问题由中标公司负责。
3、中标单位需派驻2名持证上岗的现场维保人员,同时必须在投标单位工作满三年(提供缴纳的社保依据)从业资格或初级工程师,投标时提供的维保人员身份与中标后现场维保人员身份必须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三)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谈判、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00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30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30
(一)谈判保证金金额
本次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二)谈判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谈判保证金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现金,谈判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给予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咨询电话:13709471187
1、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及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如有异议,应在2018年12月 28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封装和密封的投标,采购人拒绝接受。
(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13709471187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