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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1、现本工程第二章投标须知中7.3.1项中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现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2、本工程中涉及防水工程部分的质保期全部变更为5年。
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遗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不管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2020年6月4日